问题 | 法院财产保险合同纠纷能否风险代理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确实如您所述,风险代理服务主要可划分为两大类别,分别为全风险代理及半风险代理。具体而言,全风险代理模式的显著特征在于在实现目标交易前无需支付任何费用,直至圆满完成后才会按照约定比例收取手续费,通常情况下这一比例约为总金额的30%左右;至于半风险代理模式,则要求在初始阶段预先支付一定数额的基础费用,一般为人民币5000元,然后再依据最终的法律裁决结果收取相应比例的费用,通常在10%-15%之间。值得关注的是,我国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涉及刑事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国家赔偿案件以及群体性诉讼案件等特定类型的委托事宜,均不得采取风险代理的收费方式进行收费。
法律依据:
《律师收费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时,委托人被告知政府指导价后仍要求实行风险代理的,律师事务所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但下列情形除外: (一)婚姻、继承案件;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 (四)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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