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代理人有纠纷怎么办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基于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当遭遇纷争时,我们主张交易双方应尽可能敏捷地展开协商,探寻和谐处理困境之方略。此间,双方有望共同找到适宜的办法来妥善处理问题,从而充分保护各自的权益得以有效保障。
2.通过仲裁途径解决:若双方在协商过程中未能就解决方案达成共识,可选择向具备权威性的仲裁机构提交相关申请。仲裁机构凭借其独立且公正的立场,负责案件的彻底审查并作出合理公正的仲裁裁决,以此助推各方迅速化解纷争。 3.诉诸法律手段解决:在协商与仲裁均无法解决争议的情况下,当事人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机关介入纠纷解决程序。人民法院将依据法律规定,秉持公平正义原则,对纠纷问题进行深入细致的审理,并作出公正合理的判决,以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
法律依据:
《保险法》
第二十四条 保险人依照本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作出核定后,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作出核定之日起三日内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发出拒绝赔偿或者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五条 保险人自收到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和有关证明、资料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其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保险人最终确定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应当支付相应的差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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