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浙江保险理赔律师找谁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遭遇保险公司无正当理由不予理赔的情况,您首先可尝试与其进行友好协商,以期解决问题。倘若协商不成,您有权寻求以下途径予以维权:
1.直接向保险业监管机关提出投诉,请求其敦促保险公司限期整改; 2.诉诸您与保险公司均信任的公正第三方进行调停; 3.如果贵方与保险公司签订的保险合同中载明了仲裁条款,则可向该条款所指定的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4.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内,应毫不犹豫地向上诉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5.除上述方式外,您还可以选择其他合适途径。 当您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或申请支付保险金时,保险公司不应拖延处理时间。对于情况较为复杂的案件,保险公司也应在三十日之内给出明确答复(具体期限可能因合同约定而有所不同)。如经核实,索赔事项确实属于保险责任范围,保险公司应在与索赔申请人或受益人就赔偿或支付保险金事宜达成共识后的十日内,按照约定支付相应款项;反之,保险公司亦需自作出核定结果之日起的三日内,向提交索赔的个人或组织发送拒赔通知单,详细说明拒赔理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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