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仅凭录音凭证能否确保诉讼胜利,这需要依据具体案例的情况,并综合考虑该份录音证据在此案中的关键性与影响力而做出判断。
值得注意的是,录音凭证亦被归类为视听资料的一种,其作为证据的可靠性相对有限,主要原因在于难以确保此类证据本身无任何真实性的疏漏,例如无法核实录音内容是否出自他人之手所制造的假象、音频中的对话者究竟何人、录音文件是否完整无缺、是否曾接受过技术层面的处理等等。因此,为了提高录音凭证的可信度和证明力,我们建议您尽可能地将其与其他类型的证据相结合,从而构建出一条完整且严密的证据链。
此外,针对录音凭证,您还需提供与其相关的录音笔录。这些笔录必须忠实地反映录音的原貌,并且可以通过委托相关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司法鉴定,以确认录音内容的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