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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保险理赔三方诉讼是什么
分类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解答
律师解析:
在民事诉讼程序中,存在着这样一种特殊群体——他们虽非案件当事人,却对案件的最终处理结果产生了实质性的法律利益关系,这些人被称之为“诉讼第三人”。
然而,从法理学角度来看,诉讼第三人可进一步细分为具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两种类型。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这两类第三人通常并未进行明确区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前两款规定的第三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但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该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经审理,诉讼请求成立的,应当改变或者撤销原判决、裁定、调解书;诉讼请求不成立的,驳回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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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6 1:2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