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公司和车主的起诉状要交几份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民事诉讼状的相关规定如下,需使用黑色签字笔将个人名字及公章加注其间。通常情况下,在针对司机、车主以及保险公司这三位被告提起诉讼之时,应递交四份诉状副本,并附以相同数量的证据材料复印件。
对于原告方而言,需要提交以下证据作为支持其诉讼请求的依据:原告的身份证明文件、车辆行驶证以及驾驶证的复印件;被告方的身份证明文件、车辆行驶证以及驾驶证的复印件或者由交警部门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料;以及保险公司所出具的保险单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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