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面包车拉货撞了人保险拒赔吗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面包车用于运输货物时遭遇了交通事故,若所购买的保险仍在有效期内,那么此情况是符合赔偿条件的。
然而,若面包车被擅自拆除座椅用作货物运输用途,从而改变了其原定的旅客承载功能,使之由非运营型转变为运营型,但是并未在车辆管理机构备案得到正式许可,在此情形下如不幸遭遇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的,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四条规定:“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中的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一)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 (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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