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过期几天不理赔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严格要求,对于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保险公司需在其收到理赔申请之日起的六十个自然日内就作出理赔与否的决定。
如若保险公司决定不予理赔,则须于该裁决公布后的第三个自然日内,将结果告知申请人。因此,从法律上来讲,通常涉及交通事故处理的保险理赔程序所需的总时长可被限制在两个时间段内:自提出申请之日起到作出最终裁定不得超过60个自然日;自作出裁定之时起至通知相关申请人结果所需的时间为三个自然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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