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骨伤买保险后不理赔吗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投保人在购买保险产品时已就自身疾病状况如实相告,且经过保险公司审核得出标注承保、加费承保以及除外责任承保等三种风险评估结论,在此基础上,无论被保险人在何种情形之下,只要其所患病症与保险合同条款中规定的理赔范围相符,保险公司均应按约履行相应的赔偿义务;反之,若投保人故意隐瞒疾病事实以确保获得更优理赔条件或逃避应有偿还责任,则其在实际患病之后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将面临拒绝受理甚至取消原有的保险保障协议之风险。
法律依据:
《保险法》
第十六条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保险事故是指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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