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分居怎么办理离婚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夫妻分居之后,想要结束婚姻关系,通常会有以下两种主要的途径来实现离婚。
其一是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即当事人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制定出关于子女抚养问题、财产分配原则以及债务负担等多个方面的详细约定,并随后共同前往当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正式的离婚登记程序。 而另一种则是法庭诉讼离婚,若当事人双方无法就离婚事宜达成一致意见或者其中的某一方坚决反对离婚,那么经过深思熟虑认为自己需要离婚的一方可向法院递交离婚起诉状,请求启动离婚诉讼流程。 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核心要点在于鉴定并证实夫妻感情是否已彻底破裂,因此若是因感情变故而导致的长期分居(累积至少两年)且调节无果的情况下,最终无奈准许双方解除婚姻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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