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高处坠落保险不理赔怎么赔偿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在本保险期限内,若投保的建筑物及附属设施(如阳台、露台、院子等)内的物品因高空坠落事件造成第三方人员伤亡或者财产直接损失,根据法律规定,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将依据高空坠物保险合同的约定,在赔偿限额内进行全额赔付。
2、在保险期限内,如果在被保险房屋所在的建筑区域内发生高空坠物事件,导致第三方人员受伤或者财产直接损失,由于无法确定具体的肇事者,在受害方针对该建筑区域内的全部或部分相关住户提起诉讼之后,经过法院依法裁决并判定由相关住户共同承担赔偿责任时,其中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公司也会依照高空坠物保险合同的规定,在赔偿限额内进行全额赔付。 3、对于被保险人在获得保险人书面批准的情况下,因上述原因产生的诉讼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保险公司亦将予以全额赔付,但需注意的是,此类费用与责任赔偿金额之和不得超过保险单中所载明的高空坠物保险合同赔偿限额。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二十二条
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