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信用卡还不上能找银行协商停息分期还吗 |
分类 | 金融保险-银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欠信用卡没有经济能力偿还,可以和发卡行协商分期偿还。
根据《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七十条在特殊情况下,确认信用卡欠款金额超出持卡人还款能力、且持卡人仍有还款意愿的,发卡银行可以与持卡人平等协商,达成个性化分期还款协议。 个性化分期还款协议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5年。 个性化分期还款协议的内容应当至少包括:(一)欠款余额、结构、币种;(二)还款周期、方式、币种、日期和每期还款金额;(三)还款期间是否计收年费、利息和其他费用;(四)持卡人在个性化分期还款协议相关款项未全部结清前,不得向任何银行申领信用卡的承诺;(五)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六)与还款有关的其他事项。 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分期还款协议的,发卡银行及其发卡业务服务机构应当停止对该持卡人的催收,持卡人不履行分期还款协议的情况除外。 达成口头还款协议的,发卡银行必须留存录音资料。 录音资料留存时间至少截至欠款结清日。 扩展资料: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从重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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