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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偷逃税款什么意思
分类 税务类纠纷-偷税漏税
解答
律师解析:
偷逃税款的现象常常被定义为纳税人有意地罔顾税收法规,通过欺诈、隐瞒或者其他非法途径来规避其在纳税上的责任。
详细地说,偷税这一行为囊括以下几种形式:伪造、篡改、烧毁有关账册、票据或者记账凭证;对费用和成本方面进行虚假陈述,或者夸大其数额;故意低估或无视应纳税所得额或者收入额;藏匿财产或是收入来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不开示任何相关发票;税务机构发出官方通知之后仍然拒绝提交纳税申报表或者提供虚假的申报资料。
这些行为无疑会损及国家的财政利益,同时也是违法行径,在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下有可能会被认定为犯罪,需要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对于涉嫌偷税的行为,税务部门有权追回尚未缴纳或者未足额缴纳的税费以及滞纳金,并且处以相当于未纳税额一定百分比的罚款;假如存在犯罪事实,还会依照我国刑法依法追究纳税人的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六十条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
(二)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帐簿或者保管记帐凭证和有关资料的;
(三)未按照规定将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报送税务机关备查的;
(四)未按照规定将其全部银行帐号向税务机关报告的;
(五)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或者损毁或者擅自改动税控装置的。
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经税务机关提请,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或者转借、涂改、损毁、买卖、伪造税务登记证件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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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9 12:4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