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复议中的第三人是指什么 |
分类 | 行政类-行政复议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行政复议过程中,第三方也常被称为仲裁人,该类人士通常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外,其权益会受到申请复议案件的影响,也正是出于保护自身利益的目的,他们选择积极地参与到复议程序之中,以此享受和承担相应的复议权力以及义务。
从其本质性质上看,第三方实际上是那些与申诉事件有直接或间接利益关系的被影响群体,其中既包括了当事人及其授权代表,也涵盖了其他潜在的相关利益团体。 如前所述,此类人士与申请人及被申请人最大的差异主要体现在程序层面上,具体来说,申请人往往是引发行政复议程序启动的主导力量; 而被申请人则往往是申请人提出复议请求的目标对象。
法律依据:
《行政复议法》第十条
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申请人。 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其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申请行政复议。 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同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申请人。 申请人、第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参加行政复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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