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复议时限是多长 |
分类 | 行政类-行政复议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先,关于行政复议的期限问题。
根据相关法规规定,行政复议的法定有效期为六十日,且当事人应当从得知具体行政行为侵害自身合法权益之日起算起,在此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在当事人提出复议申请之后,相关行政复议机构会在五个工作日之内进行审核决定是否受理,并以收到复议申请书的那一刻作为正式受理的时间点。 其次,关于申请行政复议所需提交的资料方面。当事人需准备以下材料:一式两份的行政复议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一份(若申请人属于法人组织,则还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被申请人所作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文书复印件一份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一条
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行政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应当制作行政复议决定书,并加盖印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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