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处罚简易程序是什么 |
分类 | 行政类-行政处罚 |
解答 |
律师解析:
行政处罚简易程序是指:
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包括如下程序: 第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第二: 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必须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 第三: 当事人对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四条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