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子有老人住法院可以执行吗 |
分类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房子有老人住法院可以执行,若法院执行时,无法联系上其家人的,说明被执行人及家人另有住处,不能证明是被执行人的唯一住房,可以依法执行;若确实是唯一的一套住房的,法院可以依法通过评估、拍卖的方式,处分该房屋,所得款可作为执行款交给申请人,余款扣除执行费用和评估、拍卖、公告等费用后,归被执行人所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
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 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 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 执行依据确定被执行人交付居住的房屋,自执行通知送达之日起,已经给予三个月的宽限期,被执行人以该房屋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的必需品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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