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受托人根据财政部门委托享有什么权力 |
分类 | 诉讼仲裁-诉讼管辖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受托人根据财政部门委托,按照产权关系,落实统一规制,管理国有金融资本,享有以下权利:
(一)协同推进受托管理的国有及国有控股金融机构改革,健全公司法人治理。 (二)按照受托权限和程序,对受托管理的金融机构行使相关股东职责。 (三)通过提名董事、监事人选等方式,参与受托管理的金融机构管理者的选择和考核。 (四)按照股权关系,通过公司法人治理机制,向受托管理的金融机构派出董事、监事等,并加强管理和监督。 (五)按照法定程序,参与受托管理的金融机构的重大事项决策,维护出资人合法权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须经本级政府批准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重大事项,应当经财政部门同意后,报请本级政府批准。
法律依据:
《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暂行规定》第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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