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房可以退房子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1.逾期交付房产。
2.部分开发商未能提供完整有效的相关许可证以及审批文件,从而致使相应的合同失效。 3.开发商在未获得购房者事先明确赞同的情况下擅自对建筑方案进行修改。 4.尽管支付了购房款项,也无法顺利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 5.由于购房人自身原因或者其他不可抗力,无法获得银行贷款以完成交易。 6.实际测量并记录的房产面积与最初暂定的计算数值之间存在超出3%范围内的波动。 7.所购得的房屋在质量检验中被判定为不合符标准。 8.经过仔细检测,所购买的商品房地基基础以及主体结构质量并不符合国家及相关部门规定的验收标准。 9.房屋本身存在的质量问题已经严重干扰到正常居住或使用。 10.开发商在出售房产前将其设定抵押,并且在交易过程并未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
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四)已通过竣工验收; (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 (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第二十条 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 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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