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民法院准予缓交诉讼费用的几种情形 |
分类 | 诉讼仲裁-诉讼管辖 |
解答 |
律师解析:
人民法院准予缓交诉讼费用的情形有:
追索社会保险金、经济补偿金的; 海上事故、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事故、产品质量事故或者其他人身伤害事故的受害人请求赔偿的; 正在接受有关部门法律援助的; 确实需要缓交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诉讼费交纳办法》第4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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