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关于民事诉讼特别程序的特点 |
分类 | 诉讼仲裁-诉讼管辖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民事诉讼特别程序的特点有:
1、特别程序的审理是对一种法律事实进行确认依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 2、因申请人的申请或起诉人的起诉而开始; 3、实行一审终审; 4、审判组织审理案件原则上采用独任制; 5、不适用审判监督程序; 6、案件审结期限较短; 7、免交诉讼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条
简单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并不受本法第一百三十六条 、第一百三十八条 、第一百四十一条 的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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