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公司起诉个人需要多久开庭 |
分类 | 诉讼仲裁-办案流程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当人民法院收到原告提交的起诉书或以口头形式进行的起诉后,经过严格的审查,若认定起诉符合法定条件,应于七日之内予以立案登记,并向被告方发出书面告知书。若初步审查决定不符合起诉条件,则需在七个工作日内依法裁定不予受理此案;对于裁定结果有异议的原告,可依法行使上诉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人民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必须受理。符合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该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人民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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