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庭前一天和原告和解了律师费可以退吗 |
分类 | 诉讼仲裁-办案流程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业内通行规范,一般情形下代理费用并不予以退还。
一旦律师接受并处理客户的委托事务,向法院提交相应委托材料后,其法律服务工作即已启动。 无论该案件最终以何种方式落幕,无论是判决、调解抑或是撤诉,不论案件成果之大小善恶,代理费用均不予退还。 若案件败诉系由于代理律师工作疏忽或错误所致,则需视具体状况酌情退还部分费用或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此外,自案件启动伊始,律师便应与当事人在书面合同中明确约定,若后期案件撤诉,可适度退还部分律师代理费用,此举亦为允许。 其余情况下,通常并不存在退还律师代理费用的可能。
法律依据: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律师服务收费合同或者在委托代理合同中载明收费条款。 收费合同或收费条款应当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收费数额、付款和结算方式、争议解决方式等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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