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信任一审法院怎么上诉 |
分类 | 诉讼仲裁-办案流程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上诉状应当载明以下事项:首先是上诉主体的相关信息,包括被上诉人的姓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及相应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其次是原审法院的全称以及该院对案件进行立案时所使用的编号以及案件的具体名称;第三部分则需阐述上诉人提起上诉的具体请求及理由。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五条
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 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 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 上诉的请求和理由。 第一百六十六条 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 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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