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诉中院一般多久开庭 |
分类 | 诉讼仲裁-办案流程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上诉至中级法院的案件通常会在第一次判决被提起上诉之后的三个月之内安排开庭事宜。
若原审人民法院接到上诉状,应于五个工作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给对方当事人。 而对于收件方来说,他们需要在收到上诉状副本后的十五天之内提出答辩状。 人民法院也需要在此范围内,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的五个工作日内,将副本再次送达到上诉人手中。 若对方当事人未能提交答辩状,并不影响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审理。 答辩状内容需详细记载原被告双方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国籍、职业、工作单位、家庭住址以及联系方式等等。 原审人民法院在收到上诉状与答辩状后,应在五个工作日内,连同本案所有相关证据及案卷,尽速递交至第二审人民法院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开庭审理。
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人民法院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在本院进行,也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法院所在地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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