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高院申诉成功要开庭吗 |
分类 | 诉讼仲裁-办案流程 |
解答 |
律师解析:
确实如此,当被告向高级法院提出上诉并已获得立案批准后,并明确了开庭时间表,那么在高级法院举行庭审之时,原审诉讼中的胜诉方就必须提交辩护状以及在庭审过程中进行答辩。
对于此申诉案件来说,它属于再审程序的一部分,因此案件中的各方当事人都有义务亲自出席法庭以进行应诉。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对于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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