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学生受到网络暴力该怎么办 |
分类 | 诉讼仲裁-治安管理 |
解答 |
律师解答:
公安部门进行举报处理。
律师解析:
学生受到网络暴力应该及时与父母老师沟通,寻求帮助。父母可在区分该行为的性质基础上实施相应行为。如该网络暴力行为构成侵权的,可及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商删除相关侵权信息。如构成侮辱诽谤罪的,可以寻求公安机关的帮助,提起刑事自诉。应该加强学生以及未成年人的网络自我保护意识,培养和提高未成年人的网络素养,增强未成年人科学、文明、安全、合理使用网络的意识和能力,保障未成年人在网络空间的合法权益。
网络暴力起诉流程具体如下: (1)首先需要确认实施网络暴力的行为人是谁,也即确认被告是谁(就是要对方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或单位),如果是个人,那么需要到对方的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打印户籍证明(个人无法办理,律师可以打印),如果是单位,那么需要到工商行政管理局打印该单位的基本注册资料; (2)其次要写民事诉讼状,说明事实与理由,以及要对方赔偿损失的依据,当然,需要提供书面证据(口头录音/录像),如果认为有的证据自己无法取到,可以向法院申请让法院替自己取证,虽然可能性很小; (3)准备就绪后,就向法院立案庭提交诉讼状和证据,如果受理了会给案件原告交费通知书,原告再持交费通知书去缴纳诉讼费用;缴纳费用后,算是案件已经正式受理了,法院会安排日期,并给传票,上面写明开庭日期、时间和地点以及审判员; (4)到了开庭时间,应准时到庭,迟到会给法官留下形象不佳的印象,有时侯会认为主动放弃诉讼,会作为撤诉来处理。法官的书记员会核实双方的身份,然后进入庭审阶段; (5)开庭审理阶段:法官会先问要不要法官回避,如果确认法官与被告是亲戚或者其它亲密关系,那么就说要回避,否则就说不需要。 然后宣布正式审判,会让原告先读诉讼状,读完后提交相应的证据,再让被告反驳,然后进入对证据的质证阶段(庭审调查),这个时候,原告一定要对所有对方的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进行仔细的质辩,否则就会对原告不利.证据质辩完后,就进行双方的辩论阶段,一般法官会让双方各有两次辩论机会,但如时间拖长就可能只有一次。辩论结束,法官通常会问双方要不要调解。如果双方都说可以,那么法官会先分别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功,法官就会宣布,现在休庭,择日宣判。过段时间,法官的书记员就会通知去拿判决书。 (6)拿到判决后,可以根据判决结果,要求被判决的个人或单位,执行判决内容。 (7)如果被判决的个人或单位拒不执行判决,学生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
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 第九百九十五条 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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