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法用工怎么处罚 |
分类 | 劳动纠纷-劳动保障 |
解答 |
律师解析:
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又称为使用童工,按照《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童工是指未满十六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6条规定: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按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罚款幅度,或者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从重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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