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试用期辞职违约金5万合法吗 |
分类 | 劳动纠纷-劳动合同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试用期辞职所涉及到的违约金五万元的问题,通常情况下这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劳动者在试用期期间享有提前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 除非该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了特殊且高额的专项培训费用并据此同劳动者签订了附加有服务期限的协议,或者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达成了特定的竞业限制条款,否则该用人单位无权任意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在绝大多数情况下,仅仅因为劳动者在试用期内选择离职就向其索取高达五万元的违约金,这种做法无疑是极不合理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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