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同意岗位调整可以解除合同吗 |
分类 | 劳动纠纷-劳动合同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雇主单方面决定变更您的职务,然而您对此存在异议,在此情况之下能否解除劳动合同时,实则需要进行详尽的分析研究。
理论上讲,若雇主关于职务的变动毫无依据、合理性可言,例如,这一变动矛盾于双方先前签订的劳动合同所载条款,亦或是新的职务在工作职责、工作环境和薪资报酬等多层面上与原来的岗位存在巨大落差,除非雇主已就此与您达成共识,否则您具备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 然而,务必确保您能够保留相关证据,以充分证实雇主变动行为的不当之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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