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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合同到期我自己不续签有补偿吗
分类 劳动纠纷-劳动合同
解答
律师解析:
一般而言,若劳动合同期满后由本人主动提出不再续约,多数情况下将无法获得经济补偿待遇。
然而,也不完全排除某些特殊状况,如用人单位在维持或提升原劳动合同所约定条件的前提下方提出续约邀请,而您对此表示拒绝,在此种情况之下,用人单位则无需承担发放经济补偿金的义务。
相反地,若是用人单位提出降低原先约定条件并要求续约,而您依然予以回绝,此时,用人单位便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向您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了。
经济补偿的具体金额按您在该单位供职的年限计算,即每满一年就需支付一个月的薪资作为标准。
至于月薪的概念,则特指的是您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往前推算至十二个月期间内的平均收入水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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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7 12:4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