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骚扰他人正常生活要怎样才能立案 |
分类 | 损害赔偿-名誉毁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敲诈勒索他人合法权益的举报受理标准如下:
(1)通过撰写恐怖、威胁性质的书信或采用其它方式对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威胁的; (2)公开贬损或捏造不实情况恶意污蔑他人名誉或声誉; (3)捏造虚假事实意图使他人遭受刑事司法制裁或者承受治安行政处罚的; (4)以威胁、侮辱、殴打或报复性手段对待证人及其家属的; (5)多次发布涉及色情、谩骂、威胁等内容的电子邮件、短信或其他通讯工具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秩序的; (6)非法监控、秘密拍摄、窃取录音以及泄露他人隐私等情形。 如若发现有此类行径,公安部门可能会做出拘留或者罚款的处罚决定。 因为对方的不当行为对受害者而言属于侵权行为,其已经对受害者造成了心理与身体上面的伤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受害者完全可以以真实的证据和实际情况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对方终止对自己的侵犯行为,并为此向受害者表达诚挚的歉意,同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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