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解除劳动合同补偿多少天 |
分类 | 劳动纠纷-劳动合同 |
解答 |
律师解析:
解除劳动合同所涉及的薪资补偿期限往往取决于解除的具体缘由。
倘若因用人单位无意过失而解除与劳动者的关系时,需按照该劳动者为本公司服务的年限,每满一年则需向其支付一定量的标准工资作为相应的经济补偿。 若劳动者的工龄在六个月以上但不足一整年,应视作已服役一年; 反之,若不满六个月,则仅需给予其半个月的基础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然而,若用人单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解除劳动合同时,则必须依照上述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金额,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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