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解除劳动合同需要谁的同意 |
分类 | 劳动纠纷-劳动合同 |
解答 |
律师解析:
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具体情况各有差异,故而所需得到的允许方亦有所区分。
通常而言,若双方经协商一致决定解除劳动合同,则必须由双方共同达成共识方可实施。 然而,若仅为劳动者单方面提出解除请求,且该请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情形时,便无须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 例如,当用人单位未能依照劳动合同中所约定的内容,向劳动者提供充分的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或者未能按时足额地支付劳动者应得的劳动报酬时,劳动者有权依法解除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 反之,若用人单位欲单方面解除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则需要满足特定的法律规定条件,如若劳动者严重违反了用人单位内部的规章制度等行为之存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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