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怎么算赔偿金 |
分类 | 劳动纠纷-劳动合同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解除劳动合同时所产生的经济补偿金,其具体数额通常是根据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来进行核算。
凡为满一周年,均需向劳动者提供相当于一个月工资标准的经济补偿。 对于那些超过六个月但不满一周年的雇员来说,将按照一整年来计算其经济补偿; 而对于那些未满六个月的雇员而言,则仅需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 若因用人单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而导致劳动合同被解除,那么用人单位应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至于“月工资”这一概念,它主要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之前的十二个月内的平均工资水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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