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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试用期内开除员工提前几天告知公司
分类 劳动纠纷-劳动合同
解答
律师解析:
在试用期间解除与员工的雇佣关系时,用人机构原则上无需事先知会该员工作为预先程序,但必须有确凿证据证实员工无法满足雇佣条件。
若用人机构因无法提供此类证据而擅自解聘员工,那么这种行为就有可能被视为非法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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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5 11:25: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