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一所公立学校聘为校医,却一直未签劳动合同怎么维权 |
分类 | 劳动纠纷-劳动仲裁 |
解答 |
律师解析:
1、通过劳动仲裁维护合法权益。在过程中,不能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直接向劳动仲裁机构提出自己的维权请求。
2、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如果对劳动仲裁不满意或者更意向去选择别的方式维权,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也是同样可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3、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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