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员工不服劳动仲裁结果怎么处理 |
分类 | 劳动纠纷-劳动仲裁 |
解答 |
律师解析:
员工不服劳动仲裁结果,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但对于下列争议的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不能再向法院起诉: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
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 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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