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慢性疾病的报销标准 |
分类 | 劳动纠纷-社保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慢性疾病的报销标准如下:
1、常见慢性病患者在慢性病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年度起付线300元,可补偿费用的补偿比例为55%。 2、单一病种的年度补偿总额上限为2000元,每增加一种慢性病病种提高800元,最高不超过3600元,实行即时结报。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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