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单位没有续签劳动合同怎么补偿员工 |
分类 | 劳动纠纷-工资福利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进行连续性劳动合同续约,劳动者享有向用人单位要求承担经济赔偿责任的权力。通常而言,经济赔偿应依据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供职期间所在的工龄长短来计算,每经过一年的服务期,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额度的补偿金。对于服务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整年的劳动者,补偿金的年限则以一年计;而对于服务期不满六个月的劳动者,用人单位需向其支付半个月工资额度的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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