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破产工资赔偿多少 |
分类 | 劳动纠纷-工资福利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企业宣告破产的那刻起,对于员工薪酬的赔偿通常是按照被辞退员工在当前企业内部累积工作时长来进行核算的。
根据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每累计满了一年,对应地应该向这些员工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基本薪资的额外费用作为补偿金。 若员工在该企业累积工作半年以上但不足一年的话,也可视为一整年进行核算; 而如果员工在该企业累积工作时间还未达到半年的话,则应向他们支付半个月基本薪资的经济补偿。 然而,如果被辞退员工的月度基本薪资超出了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直辖市或设有行政区域的市级人民政府所公布的本地区上一年度全体员工月均工资的三倍之多,那么向他们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将按照全体员工月均工资的三倍金额来执行,同时,向他们支付经济补偿的总年限也不能超过12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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