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清算破产怎样赔偿员工 |
分类 | 劳动纠纷-工资福利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公司进行清算或者申请破产时,对于各位员工的赔偿主要涉及到经济补偿金这一选项。
经济补偿方面,按照每位员工在本公司工作的具体年限,应该依据他们每满一年就给予一个月的全额工资作为标准来实施。 对于工作满六个月但是不满一整年的,可以视为一年来处理; 而对于工作未达到六个月的,则应给予他们半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 同时,如果个别员工月工资超越了公司所在地直属市区或设有行政分区的市级政府所发布的本地区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那么向他们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将按照该员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数额来执行,并且向他们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得超过十二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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