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只工作两天被解雇,我是否有权要求工资 |
分类 | 劳动纠纷-工资福利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您进入公司仅仅渡过短暂的两天工作时光,却不幸地遭到了解雇,这实在令人有些意想不到。
然而,请您放心,您是有权利获得应得的薪资待遇的。 根据相关法规,只要您在公司履行了职责,为单位付出了辛勤的努力和奉献,那么无论您的工作时长如何短,都应该得到相应的报酬。 我们相信任何一家合法经营的企业都不会轻易违反这些规定,他们将会依法依规给付您相应的工资。 若在实际情况中,确实存在某些因素导致您的公司未能及时提供相应的薪资待遇,这种行为便构成了对您劳动所得的非法克扣。 对此,我们强烈建议您立即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提供反馈,或是向劳动争议仲裁部门提交申诉请求。 在此过程中,我们强烈建议您能提供相关证据,如打卡记录、工作名牌以及来自其他员工的证人证言等,以进一步支持您所陈述的事实。 若经劳动监督部门调查核实,确认公司的确存在非法克扣工资的行为,那么他们将依法责令其补发拖欠的工资,同时还可能要求公司作出相应的经济赔偿,甚至会要求他们支付补偿金。 与此同时,针对尚未与公司签署正式劳动合同的情况,只要您能够提供相关的证明,例如提供打卡记录、工牌,乃至其他同事的证言等,同样也能证明您与该公司之间存在着真实有效的劳动关系。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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