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告法院要求支付工资,应提供哪些证据 |
分类 | 劳动纠纷-工资福利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用人单位不依法支付员工工资,此时导致员工诉求到法院的所需提交的证据则具体包括:
1.能够直接证实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据。 这其中可能包括但不仅限于拥有带有用人单位公章的工作证或工作名牌、屎蛊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去地方税务局打印并盖有当地税务局印章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等一系列相关文件。 2.能够明确反映用人单位未如约支付给员工工资的关键性证据。 这部分证据可能包括员工的工资卡交易明细记录、公司负责人签字确认后的清晰工资条或者与之相关的录音录像资料等多种形式。 3.能够间接揭示员工已经尽职履行其在用人单位规定范围内的所有劳动义务的证据。 这部分证据主要包括可靠的考勤记录、具体的派工任务证明、以及相关人员出庭作证时的证言等。 解决劳动争议中的工资问题所需要的证据,必须严格遵守“谁主张谁举证”的审判原则,由提出诉讼请求的一方负责进行举证责任。 然而,若是涉及争议事宜的相关证据源于用人单位掌控和管理的范畴之内,那么在此情况下,雇主就有义务提供这些证据; 否则,他们将需负担相应的法律不利影响后果。 另外,需要特别提醒大家的一点是,当劳动争议出现时,我们应首先尝试通过申请劳资仲裁来解决问题,如果对仲裁的最终判决结果仍持有异议,方可再选择向法院递交起诉材料。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三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