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下班途中摔伤骨折算工伤吗 |
分类 | 工伤赔偿-工伤认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下班途中意外地遭受了伤害并导致骨折,这并不构成工伤之范畴。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只有在上下班途中遭遇机动车事故所带来的伤害才能被视为工伤。
然而,若该骨折系由个人原因造成,则无法被认定为工伤。对于那些在上下班途中因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而受伤害,并希望申请认定为工伤的员工来说,他们必须向有关部门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并且,该认定书中必须明确受伤职工在事故中所承担的责任为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或无需承担任何责任,如此方可被认定为工伤。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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