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眼皮被眼镜割伤怎样做伤残鉴定 |
分类 | 工伤赔偿-工伤认定 |
解答 |
律师解析:
1.由于在眼睛遭受伤害种类不同,其可能导致的伤残水平亦有所异,进而导致对于相关的经济补偿额亦会产生差异。
2.在此过程中,需要向有关部门提交申请以进行工伤认定。 社保行政主管部门将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对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进行全面且细致的审查与核实。 最终,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将该决定书送达至工伤职工及其所属的用人单位。 3.当职工在工作期间因工受伤,经过适当的治疗后,其伤势趋于稳定,但仍存在残疾或影响劳动能力的情况时,应按照规定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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