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中暑算不算工伤 |
分类 | 工伤赔偿-工伤认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中暑能否被视为工伤的问题,其实必须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如果是因为在高温环境下长时间劳动导致的中暑症状,那么这种情况可以归类为工伤范围;但如果是在个人生活中出现中暑现象,就不能称之为工伤,并且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前往指定的职业病医疗机构接受鉴定。 从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来看,员工在工作过程中有以下几种情况,都应该被认定为工伤: (1)在正常的工作时间及工作地点上,由于工作原因遭受到意外伤害; (2)在上班前或下班后的时间段内在工作区域内,因与工作有关的准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遭受事故伤害; (3)在正常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上,由于履行职务而遭受到暴力或其他意外伤害; (4)患有职业病的员工; (5)因为公差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到伤害或是发生事故失踪的; (6)无论是在上班路上还是下班途中,若是受到非个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除此之外,凡是法律、行政法规明确作出要求将其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亦然。 因此,如果有人因为高温作业或者高温天气条件下的作业引发中暑,并经由医生确诊为职业病的,他们可以享有工伤保险待遇。 此外,依据《职业病分类和目录》中的规定,“中暑”已被列入物理因素引发的职业病类别之中。 所以,只有那些在高温环境下作业引起的中暑,同时经过医生的确诊为职业病的情况,才能够被认定为是工伤状态。 至于其他类型的中暑状况,是否满足将其认定为工伤的条件,还需依据实际案例进行详细分析。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劳动者因高温作业或者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经诊断为职业病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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