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伤口愈合后不能剧烈运动可以要求赔偿吗 |
分类 | 工伤赔偿-工伤认定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当务之急是向所在地区的劳动监管机构申请进行工伤认定,工伤认定是解决一切后续问题的基础,若未进行工伤认定,则无从谈及通过工伤获取相应赔偿;若是企业方未能履行此项职责,该员工需要在遭受伤害事故之日起的一年之内自行前往相关部门提出认定申请;
2.倘若受伤系因工伤造成,待接到劳动部门开具的工伤鉴定义务处理文书后,您可要求用人单位全权承担医疗费用的支付责任,同时在停工休养期内(即工伤治疗、复健期间),工资仍应按照之前的正常水平发放。在此期间需要他人照顾的同志们,用人单位也会负责安排陪护人员; 再次强调,住院期间的伙食补贴费将依据工伤职工所在地的统一标准予以发放; 3.等到伤势得到妥善恢复之后,当事人可向有关劳动能力判定机构申请,对其工伤情况进行更为详细的评估,并确定最终的工伤级别。此后,将根据所定级别,计算出相应的伤残赔偿金额; 4.如遇用人单位未能达到上述职责要求者,该工伤患者可以选择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或者直接提交至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申诉,以维护自身的法律权益。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四条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 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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