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下班出车祸算不算工伤 |
分类 | 工伤赔偿-工伤认定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上下班期间发生车祸究竟能否被视为工伤,这主要取决于造成事故责任的判定以及具体事态的复杂性。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所明确的规定,当企业员工在上下班往返过程中所遭受的并非由自身过失或故意造成且不属于主要责任部分的交通事故带来的伤害时,方可被视为工伤范畴。 关于此处的“非本人主要责任”,一般涵盖了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或者完全没有责任三种情形。 反过来讲,如员工在事件中负有主要责任甚至全部责任,那么将无法以工伤论处。 此外,工伤的确立还需要结合上下班的常规时段以及必须经过的主要路径等众多元素进行综合考量。 对于那些下班之后由于个人原因而导致的损害,大部分情况下并不符合工伤条件。 若员工最终被判定为工伤,然而其所在单位并未为其购买相关的工伤保险权益,员工此时便可依照《工伤保险条例》有关条款,向用人单位提出相关的理赔申诉。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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