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为什么社保局工伤认定非常难 |
分类 | 工伤赔偿-工伤认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社保局工伤认定非常难的原因主要包括:
1.劳动关系的认定比较难。 2.工伤赔偿的主体确定比较难。 3.原有的工伤认定的法律法规有所滞后,造成社保局在工伤认定中所能参考的条例不够具有针对性,所以导致社保局在工伤认定过程中无法具有更好的法条规范性。 根据法律规定,工伤认定是指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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